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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钱来“捞人”?结果反被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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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5-13 17:13:4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2021年7月,北向店乡居民胡某(女)母亲因涉嫌开设赌场罪被光山县公安局刑事拘留,担心母亲很可能会被判刑,胡某便想找“关系”将其母亲从看守所里“捞”出来。于是找到之前认识的一个朋友胡某某,胡某某自称自己在法院工作,可以通过“关系”运作,把事情“摆平”,不过需要花钱来打点。
信以为真的胡某在后续的几个月里陆陆续续给胡某某转账20余万元用来作为“打点费”。
然而,胡某母亲终究还是逃脱不掉法律制裁,被法院判了刑。“捞人”未果,胡某于是多次找到胡某某要求退钱,胡某某均以各种理由推脱,迟迟不给退钱,胡某无奈之下便找公安机关报警求助。

之后,光山警方多次传讯胡某某,而胡某某拒不到案。近日,光山县公安局仙居派出所在工作中获悉胡某某在辖区境内活动的信息后,随即联合县局刑警大队、视频侦查大队展开研判抓捕。5月5日上午,在仙居乡某米厂内,民警将正在搭建活动板房的胡某某抓获。
目前,犯罪嫌疑人胡某某已被光山县公安局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警方提醒: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严格依照法定程序进行,任何试图通过不法手段来减轻罪责、逃避法律制裁的方式是不可取的,甚至会给犯罪分子可乘之机。

来源:平安光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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