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维护道路交通秩序,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提高通行效率,保障道路交通有序、安全、畅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光山县道路交通管理工作实际,光山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拟启用一套电子监控执法取证设备,现公示如下:
光马路圣贤山庄卡口(双向) 上述设备,现予以启用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4月27日至2022年5月8日,公示期满后将对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指示、接打电话、不系安全带等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抓拍处罚。请广大交通参与者自觉遵守交通法规,文明、规范、安全出行。 光山县公安交通警察大队 2022年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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