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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事关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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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4-15 16:28:1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信阳市2022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教育部关于印发〈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暂行办法〉〈中小学教师定期注册暂行办法〉的通知》及《教育部关于印发<教育类研究生和公费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等有关规定,按照教育部及省教育厅工作安排,结合全市实际,现将信阳市2022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认定对象

(一)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户籍所在地、居住地(须持有效期内当地居住证)、就读学校所在地(仅限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和在读研究生)在信阳市的中国公民。

(二)驻信阳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

(三)港澳台居民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可在内地(大陆)居住所在地申请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和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港澳居民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可在内地(大陆)申请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在考试所在地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学历及其他条件、程序要求与内地(大陆)申请人相同。

二、认定条件

(一)思想品德条件: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能够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

(二)学历条件:应当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相应学历,具体如下:

1.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

2.申请小学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3.申请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4.申请高级中学和中等职业学校(文化课、专业课)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本科或者其他大学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5.申请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并具有相当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中级及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三)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并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且在规定有效期内。合格证明查询网站页面会显示有效期限。

2.2015年(含)之前入学的全日制普通院校师范生和全日制教育硕士,可按《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河南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和定期注册制度改革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教人〔2015〕501号)规定执行,申请认定与所学专业相对应的教师资格。

3.符合免试认定条件的教育类研究生和师范生,需取得《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且在有效期内。

(四)普通话条件:普通话水平应当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

(五)体检条件:符合《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可从河南省教师资格网http://jyt.henan.gov.cn/jszg/查询)。

依据《教师资格条例》规定,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撤销其教师资格,自撤销之日起5年内不得重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者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丧失教师资格,不能申请认定教师资格。

三、认定机构

申请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者(含固始县申请人),认定机构选择信阳市教育体育局;申请幼儿园、小学和初级中学教师资格者,认定机构选择户籍所在地、居住地、就读学校所在地或部队驻地的县(区)教育行政部门。

四、认定流程和时间

根据工作安排,我市上半年认定流程为“网上报名——体检——审核——认定结论——发放证书”,具体如下:

(一)网上报名

全市上半年认定网上报名时间为2022年4月18日—6月28日,具体时间以申请人所在地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公告时间为准。各级教师资格认定机构联系方式见附件1。

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可在报名期限内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报名。申请人在网站首页“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网报入口”,按照系统提示进行身份注册,填报并提交申请信息。

1.“请选择考试形式”。凭《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申请人员请选择“国家统一考试”;持有《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的教育类研究生和师范生请选择“免试认定改革人员”;2015年及以前入学的全日制普通院校师范类毕业生请选择“非国家统一考试(含免考)”;

2.“请选择是否在校生”。2022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网报时无论是否取得毕业证书,统一选择“是(未取得毕业证书,在校最后一学期)”---“同步学籍”,选中目前所在学校。有多条学籍的,点选正确的学籍完成网报即可,多余的学籍信息无需删除。

在读研究生,无论今年是否毕业,统一选择“否”。

3.上传个人照片。本人近期免冠、正面、彩色、白底证件照。照片中显示头部和肩的上部,不允许戴帽子、头巾、发带、墨镜。照片格式为jpg/jpeg,不大于200K。请申请人严格按照要求上传,如上传非证件照,网上将不能通过审核。

4.网上报名成功后,显示正确状态为“网报待确认”,此状态一直持续到网上审核阶段。

申请人在网上申报时,中国教师资格网对学历、考试合格证明、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等验证通过的,无需现场确认。申请人提交的材料不全或不符合要求的,应携带材料原件,在各级教师资格认定机构规定时间前往指定地点进行现场审核。

(二)体检阶段

1.体检时间:2022年4月18日-6月28日。

2.体检地点

申请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者,自行到信阳泰福医院进行体检,地址:羊山新区新十六大街烟草局家属院隔壁,联系电话:0376-6503555。

申请幼儿园、小学和初级中学教师资格者到所在县(区)教育行政部门指定的医院体检(见附件1)。

3.体检注意事项

体检人员需携带身份证原件、《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详见附件2、3,体检表上粘贴照片需与网上报名照片一致,使用正楷字体在申请表右上角备注本人身份证号和报名序号,报名序号由申请人在中国教师资格网报名后生成)在指定时间内、到指定的医院参加体检,不得自行前往门诊、急诊或者其他医院进行检查。体检不合格者不能参加教师资格认定。体检人员请提前了解体检注意事项。如果体检不合格,按医嘱复查,复查仅一次机会。复查必须是初检的体检医院,申请人不得自行更换体检医院。体检结果为不合格的,申请人不得再次更换医院进行体检。体检相关情况由体检医院负责解释。

注意事项:体检结论由医院统一报送各级认定机构,无需申请人再去医院领取。

(三)审核

审核分为网上审核和现场审核两个阶段。中国教师资格网采用数据比对方式核验申请人是否符合认定条件,符合认定条件的申请人无需到现场提交材料;网上信息核验未通过申请人要到各级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地点提交材料进行现场审核。申请人务必关注中国教师资格网,查询自己符合哪种办理情形。

1.网上审核

(1)中国教师资格网显示“审核通过”的社会人员和在读研究生,无需再到现场审核,只需登录河南省教师教育网“2022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系统”(www.hateacher.cn)实名注册后,按系统提示上传与网上报名同底版免冠正面一寸彩色白底证件照片(此照片用于办理教师资格证书,上传照片必须清晰,以免影响您后期办证)。上传照片截止时间为7月1日,未在指定时间内上传照片的申请人,视为自动放弃本次教师资格认定。

至此,申请人完成教师资格认定全部流程,等待认定机构做出认定结论。

(2)应届毕业生在中国教师资格网注册报名后,等毕业证书发放以后登录河南省教师教育网“2022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系统”(www.hateacher.cn)进行实名注册,拍照上传(系统登录后提示有在校生和社会人员选项),显示“审核通过”后再次登录河南省教师教育网“2022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系统”按系统提示上传与网上报名同底版免冠正面一寸彩色白底证件照片(此照片用于办理教师资格证书,上传照片必须清晰,以免影响您后期办证)。上传毕业证书截止日期为6月30日,上传照片截止时间为7月1日。未在指定时间内上传毕业证书和照片的申请人,视为自动放弃本次教师资格认定。

至此,申请人完成教师资格认定全部流程,等待认定机构做出认定结论。

2.现场审核

现场审核时间:2022年6月27日-7月1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6:30)。

办理条件及流程:申请高中、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者网上报名后在中国教师资格网显示“需现场审核”的,以及申请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申请人应携带材料原件到信阳市教育体育局指定地点——信阳市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地址:羊山新区新十二大街)确认并提交材料。   

现场审核预约指南:申请认定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需现场审核”的人员,需提前预约,具体流程请持续关注“信阳市教育体育局”官方网站发布的通知。

申请幼儿园、小学和初级中学教师资格者网上报名后在中国教师资格网显示“需现场审核”的,申请人到县(区)教育行政部门指定地点进行现场确认并提交材料(见附件1)。

现场审核通过后,申请人可登录河南省教师教育网“2022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系统”,按系统提示上传近期免冠正面一寸彩色白底证件照片(此照片用于办理教师资格证书,上传照片必须清晰,以免影响您后期办证)。 

注意事项:为严格落实我市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减少人员流动和聚集,高中、中职教师资格证书将统一由快递送达,请申请人报名时“是否邮寄”统一选择“邮寄”,并准确填写收件人姓名、邮寄地址和联系方式。2022应届毕业生邮寄地址请勿选择毕业高校,以免学校放假影响证书签收。

(四)认定结论

各级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在受理申请期限(即现场审核期限)终止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认定教师资格的结论,认定结果将在各认定机构网站上公示。

(五)发放证书

证书发放具体事宜请关注各级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官方网站发布的通知。

五、审核环节需网上上传或现场提交的材料

(一)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原件。

(二)户籍材料或居住证等原件:

1.在户籍所在地申请的,需提供申请人《居民户口簿》原件;

2.在居住地申请的,需提供有效期内的居住证原件;

3.在就读学校所在地申请的应届毕业生和在读研究生,需提供注册信息完整的学生证原件;

4.驻信阳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应提供所属部队或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人事关系证明,证明应明示申请人服役所在地;

5.在我市居住的港澳台居民应提供居住地为我市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在我市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的港澳台居民,应提供港澳台居住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三)学历证书原件(经中国教师资格网比对验证通过的无需现场提交原件)。港澳台学历还应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学历学位认证书》,国外学历还应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特别提示:在审核材料过程中,对于中国教师资格网无法直接比对验证的高等教育学历,申请人需提交《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在学信网(www.chsi.com.cn)在线申请),否则将视为不合格学历不予受理。建议申请人提前在学信网验证学历,无法验证的及时申请认证报告,以免影响认定。幼师、中师等中职学历须提交中等职业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河南省内中职毕业生可在河南政务服务网(www.hnzwfw.gov.cn)在线申请)。

(四)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经中国教师资格网比对验证通过的无需现场提交原件)。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普通话水平测试管理规定>的通知》(教社语函〔2022〕20号),网上查询的测试成绩与纸质证书具有同等效力。人工测试可通过河南省政务服务网(https://www.hnzwfw.gov.cn/)或河南省教育厅官方网站(http://jyt.henan.gov.cn/)查询测试成绩;机辅测试可通过国家政务服务平台(http://gjzwfw.www.gov.cn/)查询测试成绩。网上验证不通过的需现场核验原件,提交复印件1份。

(五)需提供下列材料之一:

1.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可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ntce.neea.edu.cn)自行打印,中国教师资格网验证通过的无须现场提交原件。

2.2015年及以前入学的全日制普通院校师范类毕业生,如毕业证书中无明确标注“师范”字样,需提供由毕业院校验印的个人在校期间全部所学课程成绩单(有必修科目教育学、教育心理学的考试和教育实习合格成绩),并另提供以下证明材料(有一项即可):

(1)毕业学校上级教育主管部门下达的当年入学时的专业招生计划文件复印件,标明本专业为全日制师范类专业(加盖毕业学校相关部门公章)。

(2)带有申请人姓名和专业的当年全日制师范生录取审批名册复印件(需有师范专业标注,加盖毕业学校相关部门公章)。

3.符合免试认定的教育类研究生和师范生需提供有效期内由校长签发的《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并加盖学校公章。免试认定的教师资格学段和任教学科应与《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上的任教学段和任教学科相同。

(六)申请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还需提供相当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职称证书原件或中级及以上工人技术等级的资格证书原件。

(七)港澳台居民需提交由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有关部门开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如有需要,申请人可提前通过当地认定机构向河南省教师资格认定注册服务中心申请开具相关函件。

六、其他注意事项

(一)申请人要按照认定机构要求,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和教师资格认定工作。

(二)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同一申请人在同一年内只能申请一种教师资格。

(三)请申请人按各级认定机构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进行网上申报、参加体检、现场审核。申请人可在现场审核前登录网上报名系统,对信息进行修改。因错过申报时间、选错认定机构或现场审核点、申报信息有误或提交材料不全等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的,认定机构将无法受理,责任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四)申请人应在个人承诺书中做出真实无误的承诺,如承诺与事实不符,属于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行为。申请人应如实提交相关材料,故意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的,将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

(五)如因未知因素需要变更时间地点或其他未尽事宜详见各认定机构网站发布的补充公告。

附件:1.信阳市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相关信息一览表

2.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

3.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幼儿园专用)

4.体检须知


2022年4月13日

来源:信阳市教育体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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