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 知
各乡镇(街区)党(工)委,县委各部委,县直机关各单位党委(党组、总支、支部),各重点企业党委(支部): 根据市委组织部《关于转发豫组组[2022]2号文件的通知》(信组组[2022]4号)要求,经县委组织部主要领导安排,现就做好疫情防控群防群控工作和禁燃禁放工作通知如下:一、落实好疫情防控群防群控制度,广大党员要上门对包户情况进行详细了解,做好疫情防控政策的宣传,对近期返乡人员要做好排查工作,发现中高风险地区返乡人员,要及时向县疫情防控指挥部进行汇报,落实好疫情防控相关措施。二、做好禁燃禁放工作,各级党组织要发动党员干部在祭扫活动中尽量使用鲜花、电子灯笼等进行祭扫,严防火灾事故,自觉做到在祭扫区域范围内不使用明火、不吸烟、不点燃香烛、不焚烧纸钱,严禁燃放烟花爆竹。三、请乡镇(街区)、县直机关各单位对以上工作组织专人及时进行督导。四、请各单位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出现问题,将严肃追责。
中共光山县委组织部
2022年2月1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