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类市场主体2021年度报告 于2022年1月1日开始了! 请注意以下事项
年度报告的主体 凡2021年12月31日前在全省各级市场监管部门登记注册的企业、个体工商户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均应当报送2021年度报告。
年度报告的时间 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应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河南)(http://ha.gsxt.gov.cn)或者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河南)移动端(包括Android版本的App与微信公众号:HNSGSJ),报送2021年度报告并公示。
个体工商户可以自主选择其年度报告内容是否公示。选择公示年度报告内容的个体工商户,应当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河南) (http://ha.gsxt.gov.cn)或者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河南)移动端(包括Android版本的App与微信公众号:HNSGSJ),报送2021年度报告并公示。选择不公示年度报告内容的个体工商户,应当向负责其登记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报送纸质2021年度报告。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河南)移动端App二维码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河南)微信公众号二维码(公众号:HNSGSJ)
年度报告报送并公示的流程 第一步: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河南)”后,点击“企业信息填报”。 第二步:选择登录方式。一是用联络员手机短信验证登录。首次报送企业信息时,需由企业确定一名企业联络员,并通过公示系统中“企业联络员注册”后方可登录。注册时,需依次填写“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号”、“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法定代表(负责)人证件号码”、“联络员姓名”、“联络员身份证号码”、“联络员手机号”进行验证。二是用电子营业执照验证登录。企业可以通过读取电子营业执照的方式登录(在微信的小程序中找到“工商电子营业执照”,通过扫一扫登录或通过支付宝中小程序下的“电子营业执照管理”,通过扫一扫登录。)。第三步:登录后,按要求填写公示内容后,保存并公示。企业报送并公示完成后,可进行自主查询是否已完成公示。具体查询步骤为:登陆“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河南)”,填写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企业名称进行查询,点击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企业名称后查找“企业公示信息”,以及“年报信息”进行查询。农民专业合作社和选择公示年度报告内容的个体工商户,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河南)的步骤与企业相同。企业发现年度报告公示信息不准确的,可在每年6月30日前进行更正,更正前后的信息应当同时公示。
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 自2021年起,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应于每年3月1日至6月30日,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办理上一年度的报告公示。
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对其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及时性负责。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未按照本通告期限报送年度报告,以及在年度报告中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将按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个体工商户年度报告暂行办法》、《农民专业合作社年度报告公示暂行办法》、《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将其依法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标记为经营异常状态。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企业将在政府采购、工程招投标、国有土地出让、授予荣誉称号等工作中,依法予以限制或者禁入。报送年报是市场主体的法定义务,也是积累信用状况的过程,望广大市场主体依法、及时、如实报送年度报告。
光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提醒您:
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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