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全省教育系统法治宣传教育第七个五年规划表现突出单位和个人的公示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全省教育系统法治宣传教育第七个五年规划总结工作的通知》(教办政法〔2021〕317 号)精神,省教育厅开展了全省教育系统法治宣传教育第七个五年规划总结工作,并对“七五”普法期间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认真遴选。经组织推荐、专家评审、综合评议、征求有关方面意见等环节,拟确定85个表现突出单位、246名表现突出个人。现将名单予以公示。
自公示之日起5日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公布的结果有异议,可以书面形式向我厅政策法规处提出,并提供必要的证据材料,以便核实查证。单位提出的异议,须在异议材料上加盖本单位公章,并写明联系人工作单位、通讯地址和电话。个人提出异议的,须在异议材料上签署真实姓名,并写明本人工作单位、通讯地址和电话。不符合上述要求的异议,不予受理。 联系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正光路11号D720 邮政编码:450018 联系电话:0371-69691272
附件:全省教育系统“七五”普法表现突出单位和个人名单(信阳)
表现突出单位 信阳市第三小学 罗山县教育体育局 新县第二高级中学 信阳学院
表现突出个人 雷后现 潢川县第三小学 陈 果 商城县教育体育局 贾 辉 息县职业高级中学 代柿江 淮滨高级中学 夏振华 光山县第二高级中学 王 萍 信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实验中学 刘 颖 信阳市政府机关幼儿园 程永锋 固始县教育体育局 王 超 信阳师范学院 韩志宏 信阳师范学院 赵旭光 信阳农林学院 胡 晶 信阳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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