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光山县公安局孙铁铺派出所通过缜密侦查、连夜奋战,成功在湖北省十堰市抓获1名帮助信息网络犯罪嫌疑人。 11月29日,孙铁铺派出所接辖区群众樊某某报警称:其通过网络刷单,先后被电信诈骗25650.4元。接警后,孙铁铺派出所高度重视,迅速立案侦查。经过分析研判,11月30日,办案民警发现被骗群众樊某某其中的一笔8000元转账流入湖北省十堰市居民别某某(女)的一张银行卡上。掌握该线索后,孙铁铺派出所立即成立抓捕小组开展案件侦破。通过细致全面的研判梳理,确定别某某的行踪后,12月6日,抓捕小组连夜赶到湖北省十堰市开展抓捕行动。12月7日14时许,抓捕小组在当地公安机关密切协作下,成功将嫌疑人别某某抓获。 
经查,别某某受利益驱使,将其办理的银行卡、信用卡提供给朋友潘某使用,别某某提供的5张银行卡、信用卡均涉嫌电信诈骗活动。 目前,犯罪嫌疑人别某某已被光山县公安局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增设的罪名,是指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情节严重的行为,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单位犯该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该款的规定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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