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阳市教育体育局 关于2021年度市级示范性幼儿园评估结果的 公 示 各县区教育(体育)局,各管理区教育办,市直各幼儿园:
根据《信阳市教育体育局关于印发信阳市市级示范幼儿园评估及管理办法的通知》(教体幼教〔2021〕279号)精神,在各申报幼儿园自评、县区教育(体育)局初评推荐申报的基础上,市教育体育局于2021年10月26日—11月12日组织评估组依照《信阳市市级示范幼儿园评估标准(修订)》对申报合格的幼儿园进行了评估,同时对满5年的市一级示范幼儿园进行了复验评估,现将评选结果(详见附件)予以公示,请予监督。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如有异议,可以书面形式向市教育体育局学前教育科提出。提出异议的单位或个人,须在异议材料上加盖单位公章或签署个人真实姓名,并写明联系人工作单位、通讯地址和联系电话。异议材料需包括必要的证据材料,以便核实查证。 公示时间:2021年12月2日—2021年12月8日通信地址:信阳市浉河区新华西路45号 邮编:464000
附件:1.2021年度评估通过命名为信阳市市级示范幼儿园名单 2.满五年复验通过命名为信阳市市级示范幼儿园名单 3.撤销“信阳市一级幼儿园”称号的幼儿园名单
2021年12月2日
附件1 2021年度评估通过命名为信阳市市级示范幼儿园名单
1.光山县潮童幼儿园 2.光山县二小幼儿园 3.光山县光州幼儿园 4.平桥区思迈幼儿园 5.淮滨县第二幼儿园 6.淮滨县台头乡中心幼儿园 7.淮滨县期思镇中心幼儿园 附件2 满五年复验通过命名为信阳市市级示范幼儿园名单 1.羊山新区安徒生幼儿园 2.羊山新区哈敦幼儿园 3.羊山新区童星幼儿园 4.新县首府实验幼儿园 5.平桥区爱弥尔幼儿园 6.商城县冯店乡中心幼儿园 7.商城县上石桥镇中心幼儿园 附件3 撤销“信阳市一级幼儿园”称号的幼儿园名单
1.羊山新区新星艺术双语幼儿园
2.平桥区明港镇东方幼儿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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