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深化文明城市创建,改善城区交通秩序环境,针对城区部分道路机动车违法停车、乱停乱放现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决定开展违法停车专项整治行动,加大对不入位停车、占压盲道、不按箭头指示方向停车、占用机动车道及非机动车和行人专用车道停车等影响交通秩序和城区环境秩序的执法力度。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整治范围
光山县城区以弦山大道、正大街、司马光路、海营路、二环路、三环路为整治重点。
二、整治时间
2021年9月18日起
三、整治内容
机动车应当按规定停放在机动车停车泊位内或者停车场,并按泊位内的指示方向有序停放。交警大队采取流动巡逻等方式,坚持严格执法、文明纠违,发现违停车辆,先行劝离,对拒不驶离的当场处罚并强制拖移;对驾驶人不在现场的,将其违法行为拍照取证,粘贴“违停告知单”,并依法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