残疾人证是认定残疾人及残疾类别、等级的合法证件,是残疾人享受国家和地方政府优惠政策的重要凭证,核发和管理残疾人证是党和政府委托各级残联的一项重要管理职能。
凡是符合残疾标准的视力、听力、言语、智力、肢体、精神及多重残疾的残疾人均应发给残疾人证。
第一次申办残疾人证的申请人(或法定监护人)和第一代残疾人证换领第二代残疾人证的申请人(或法定监护人),均需持申请人身份证、户口本和三张二寸免冠照片向户口所在地县级残联提出办证申请,填写申请表、评定表一式三份。县级残联办证人员对申请人、照片、身份证、户口本进行核对,并将申请表中相关信息录入残疾人人口基础数据库,对于填写虚假信息者不予受理。县区残联对于残疾特征明显,依照残疾标准,易于认定残疾类别、等级者,可直接填写评定表,并在评定表中明确记录残疾特征和直观评价,其他难以直接认定残疾类别、等级者,持残疾评定表到残疾人鉴定定点医院进行相关医学残疾评定。县区残联根据申请人的相关资料和定点医院作出的残疾评定结果进行初审,对于信息虚假、残疾评定结果不符合残疾标准者,一律予以退回。市残联对于县区残联初审符合规定的,按照“一周办结制”要求,及时在网上复审通过。申请人到户籍所在地县区残联领取经审核批准的残疾人证。
办理残疾人证不收取任何费用。申请人到残疾人鉴定定点医院进行相关医学残疾鉴定费用由申请人个人自理。
持证人对残疾人证要妥善保管,只限本人使用,不得涂改、转借。残疾人证遗失,应及时报告户口所在地县区残联,声明作废后可申请补发。残疾人户口迁移,需到原户口所在地县区残联凭公安机关出具的户口迁移证明开具残疾人证迁移证明。残疾人康复脱残或死亡的,县区残联应注销收回残疾人证。
关于残疾人补贴政策
为保障重度残疾人和困难残疾人的基本生活,改善残疾人生活质量,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我市于2016年12月出台了《信阳市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实施细则的通知》,在全市范围内建立了残疾人“两项补贴”制度。
补贴对象: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对象为具有信阳市户籍、本人持有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中的残疾人。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对象为具有信阳市户籍、本人持有第二代人残疾人证,残疾等级被评为一级、二级且需长期照护的残疾人。
补贴标准:残疾人两项补贴标准为每项每人每月60元,其中新县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每人每月100元。残疾人即是重度残疾同时又是低保对象的可同时申请两项残疾人补贴。享受孤儿基本生活保障政策的残疾儿童不再享受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可享受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领取工伤保险生活护理费、纳入特困人员供养保障范围的残疾人不再享受残疾人两项补贴。残疾人两项补贴不计入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收入。
申领程序:残疾人申领两项补贴应由本人自愿向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受理窗口提交书面申请,如实填写申请表,并提供居民户口本、身份证、残疾人证、本人近期免冠蓝底彩色2寸照片三张,申请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的残疾人还须提供最低生活保障证或其他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有效证明。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通过社会救助服务窗口受理申请,在接到申请材料10个工作日内完成初审,并在《申请表》上签署意见,加盖公章,并将有关证件和申请材料报县(区)残联审核。县(区)残联接到初审材料起,应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材料的审核工作,并在《申请表》上签署意见,加盖公章,同时将有关证件和申请材料报送县级民政部门。县级民政部门接到审核材料起,通过低保信息系统进行审定,向社会公开残疾人两项补贴申请人姓名、补贴类型、补贴金额,经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申请表》审定工作,并签署意见,加盖公章。残疾人两项补贴采取按月现金社会化形式发放,县级民政部门会同同级残联于每月20日前将审定的下月残疾人两项补贴资金使用方案送同级财政部门审核,县级财政部门应自收到残疾人两项补贴使用方案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将补贴资金拨付到代发银行或其他代发金融机构,代发机构在每月10日前按审定的名单、补贴标准将资金直接转账存入补贴对象帐户,并注明“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
关于人工耳蜗的申请: 从2011年开始,中央财政安排专项补贴资金实施中低收入家庭聋儿(人工耳蜗)康复救助项目。今年开始河南省对低收入家庭聋儿(人工耳蜗)康复救助项目要求全覆盖,项目申请零拒绝,也就是说只要符合救助项目条件就可以提出申请。目前全市各县区按要求共筛查上报听力残疾儿童人工耳蜗需求100人,助听器需求153人;
救助对象:根据中国残联聋儿(人工耳蜗)康复救助项目实施办法规定,聋儿(人工耳蜗)康复救助项目资助条件是年龄0至14岁,满一周岁不超过14周岁;听力损失为重度聋以上,配戴助听器康复效果不佳,医学检查无手术禁忌症,双侧耳蜗及内听道结构正常、无蜗后病变,精神、智力及行为发育正常;家长对人工耳蜗有正确的认识和适当的期望值,家庭有能力配合并保证受助人在定点康复机构至少接受一年的康复训练;同等条件下,优先救助贫困家庭聋儿。
资助标准:人工耳蜗由中国残联集中采购、统一配备,免费为每名受助残疾儿童提供人工耳蜗产品1套;手术及调机费由中央财政按每人12000元标准给予补助,包括术前检查(复筛)、手术及术后5次调机;康复训练费用由中央财政按每人14000元标准对术后10个月的康复训练给予补助,康复训练补助项目包括术后康复训练、康复评估、家长培训、康复教材、食宿等。
申请流程:聋儿家长或监所人在户口所在地残联自愿提出申请,签署《项目知情同意书》,填写《申请表》,到定点筛查机构进行初筛检查,然后上报省辖市残联,由省辖市残联及时上报省残联项目办公室,省残联项目办公室接收《申请表》及检查材料,按照《项目初筛标准》,组织本省项目专家进行审核,确定初筛通过名单。
残疾人个体就业优惠政策:
目前,残疾人个体就业免收的费用有以下几种:一是工商部门免收个体工商户注册登记费(包括开业登记、变更登记、补换营业执照及营业执照副本);二是税务部门免收税务登记证工本费;三是卫生部门免收行政执法卫生监测费、卫生质量检验费、预防性体检费;四是免收国务院及财政部、国家发改委批准设立的涉及从事个体就业、自主创业人员的其它登记类、证照类和管理类收费项目。
减免的税收有以下几种:一是对残疾人个人为社会提供的劳务免征营业税;二是对残疾人个人提供的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免征增值税,个人包括个体工商户和其他个人;三是残疾人取得劳动所得可减免个人所得税,减免项目包括:工资、薪金所得,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四是对残疾人员自愿组织起来从事个体经营凡残疾人员占总人数35%(含35%)以上的免营业税;五是各级税务部门对残疾人员从事个体商业经营的,销售额未达到我省增值税起点的免征增值税。
残联的主要工作:
残联是由残疾人及其亲友和残疾人工作者组成的人民团体,是各类残疾人的统一组织。
主要职责是听取残疾人意见,反应残疾人需求,维护残疾人权益,为残疾人服务;团结、教育残疾人遵守法律,履行应尽的义务,发扬乐观进取精神,自尊、自信、自强、自立,为社会主义建设贡献力量;弘扬人道主义,宣传残疾人事业,沟通政府、社会与残疾人之间的联系,动员社会理解、尊重、关心、帮助残疾人;开展残疾人康复、教育、劳动就业、扶贫、文化、体育、辅具适配、福利、社会服务、无障碍设施和残疾预防等工作,创造良好的环境和条件,扶助残疾人平等参与社会生活;协助政府研究、制定和实施残疾人事业的法规、政策、规划和计划,对有关业务领域进行指导和管理;承担信阳市人民政府残疾人工作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做好综合、组织、协调和服务;指导各县区残疾人联合会的工作,对其领导班子的配备提出建议和意见;负责对各类残疾人社会团体组织进行监督管理;开展我市残疾人事业的对外交流与合作;承担市政府交办的有关事项。 信阳市残联党组书记、理事长 吴蕾(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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