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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扩散】悬赏20000元!光山交警通缉这名司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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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12-12 15:57:1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小姐姐, 于 2017-12-12 16:06 编辑

12月5日17时30分许,在省道338线(光马路)马畈镇甘岗“京东家电”门前

一辆小型普通客车超车时将一骑行摩托车的妇女撞倒后逃逸,光山县交警大队发布悬赏通告,凡提供破案线索并经证实的奖励人民币两万元整(20000.00)并为其保密,感谢大家扩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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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链接息县交警大队成功侦破一起交通事故逃逸案

2017年11月27日18时05分,信阳市息县公安交警大队事故中队接110指令:

王罗线337省道40公里处息县谯楼街道办事处何营李寨路段,发生当场死亡1人交通事故,肇事车辆逃逸。

警情就是命令,接警后,事故处理民警迅速赶赴案发现场,对事故现场进行先期勘察处置,同时,启动重大交通事故逃逸案件处理机制,对侦查工作进行分工部署。

经查:受害人齐某福(男,河南省息县城关镇何营村人,身份证号41302119******0411)2017年11月27日18时05分许,沿王罗337省道40公里步行时先被一车辆撞倒,后遭另一车辆碾轧导致死亡,肇事车辆均逃逸。

交警大队迅速成立“11.27”专案侦破领导小组,县公安局副书记、副局长张宁亲自挂帅

靠前指挥;同时,抽调事故处理中队、交警指挥中心等部门15名警力,组成现场勘查、重点控制、外围调查、卡口监控筛查、善后安抚等5个专班,开展工作。

由于案发时天色已晚,加之冬季路上行人稀少,目击证人很少,仅有的一名目击证人指证:一辆疑似双排座工具车辆先将死者撞到,头部着地;随后又有一车辆从其身身上碾轧过去,致其当场死亡。

专案人员根据现场散落的倒车镜碎片和外壳一路走访周边修理厂,同时,依托沿线路边居民监控,反复查看图片,终于在11月29日取得重大突破。

11月29日,专案组民警通过一门店监控留下的影像资料发现,一辆三轮工具车与嫌疑车辆高度吻合。

专案民警随屏跟踪该车活动轨迹,并走访周边群众,沿路一直追踪至将军路一小区内,将该肇事逃逸车辆驾驶人李某抓获。

但是,受害人被撞到着地后再次进行碾轧的第二台肇事逃逸车辆一直不能确定,案情扑朔迷离,再次陷入僵局,专案组人员不气馁,迎难而上。

通过卡口视频监控筛选排查40000余张车辆照片,发现一驾驶室左方有一明显白色方型物(后经查明是一水壶)的三轮车嫌疑较大

侦查员反复倒查该车近期过往照片,终于发现该车2017年11月25日清晰完整照片

通过该车清晰照片车辆牌号,遂联系该车车主,据该车主姜某交待是当时与其并行的另一车辆三轮车碾轧过受害人齐学福,据此,专案民警于12月2日将另一肇事逃逸三轮车驾驶人姚某在政府路一土菜馆内抓获。

犯罪嫌疑人李某(男,河南息县细节车站路51-6,身份证号41302119******0412)对其于2017年11月27日18时5分

驾驶豫S7281G号牌正三轮载货摩托车沿王罗337省道40公里息县段由西向东行至何营村李寨路段将行人齐学福撞到在地后驾车逃逸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

同时另一嫌疑人姚某(男,河南省息县项店镇路楼村人,身份证号41302119******5578)亦对其于2017年11月27日18时05分许其驾驶豫S57195号牌三轮车碾轧到倒在地上的受害人齐学福,致齐死亡,其车受损,后驾车逃逸的道路交通事故如实供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九条之规定,李某、姚某在本事故中均负全部责任。

目前该案进一步审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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