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浉河区门诊重症慢性病申报评审工作计划从6月份开始,共分为材料初审和专家鉴定两个环节。为保证鉴定和审批工作公平、公正,申报资料凭近两年内二级及以上公立医疗机构住院病历复印件、社会保障卡、身份证,由个人提出申请,填写《基本医疗保险门诊慢性病审批表》,报浉河区医疗保险中心,再由浉河区医疗保险中心对照条件筛选,然后将申报材料封闭由随机组合的专家进行统一鉴定,符合条件者方可享受基本医疗保险门诊慢性病医疗待遇。患恶性肿瘤、异体器官移植抗排异的参保人员凭化验、病检及CT检查报告单和近期住院病历等相关资料可随时申报门诊慢性病医疗待遇。
门诊重症慢性病是指城乡参保居民患有重症疾病或顽固性、反复发作疾病,需长期门诊治疗和药物支持,其医疗费用由统筹基金按规定支付的病种。
浉河区城乡居民20种门诊重症慢性病为:
恶性肿瘤放化疗、异体器官移植抗排异、肝硬化(失代偿期)、糖尿病、Ⅱ期以上高血压、系统性红斑狼疮、肺结核、精神病(精神分裂症、狂躁抑郁症)、 帕金森病综合症、类风湿性关节炎、强直性脊柱炎、阻塞性肺气肿(肺源性心脏病)、冠状动脉粥样硬化性心脏病(非隐匿型)、急性脑血管疾病后遗症、 癫痫病、地中海贫血、重症肌无力、伊文氏综合症、干燥综合症、慢性肾功能不全(非透析)
我省农村贫困人口收到医疗“大礼包”9种大病可获专项救治 记者5月19日从省卫计委获悉,为进一步提高农村贫困人口大病患者医疗保障水平,切实减轻患者医疗费用负担,省卫计委、省人社厅、省民政厅、省扶贫办等四部门联合下发《河南省农村贫困人口大病专项救治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通过实施更加精准化的医疗救治,有效遏制因病致贫、因病返贫。
《实施方案》规定,本次救治对象为全省“健康扶贫管理数据库”里建档立卡的农村贫困人口,以及经民政部门核实核准的农村特困人员和低保对象中患有9种重大疾病的患者。这9种重大疾病分别是:儿童急性淋巴细胞白血病、儿童急性早幼粒细胞白血病、儿童先心病房间隔缺损、儿童先心病室间隔缺损、食管癌、胃癌、结肠癌、直肠癌、终末期肾病。有条件的地方,可结合实际扩大专项救治的人群及病种范围。
截至目前,我省已确诊患有上述9种大病的农村贫困患者7580人将要接受集中救治,根据要求,到2018年第三季度前完成集中救治任务。
在医保支付方面,《实施方案》要求,按照“先医保、后救助”“先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再大病补充保险,最后商业保险”的原则,对9种重大疾病实行限价(限额)管理,医疗费用由医保基金、大病保险资金、大病补充保险资金、医疗救助和患者共同支付,超过限价标准的医疗费用原则上由定点救治医疗机构承担。《实施方案》同时明确,罹患9种重大疾病的农村贫困人口,可享受城乡居民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障,且不设起付线,其中县级、市级、省级定点医疗机构的支付比例分别为80%、70%、65%。贫困患者在享受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障补偿后,按照大病保险、大病补充保险等有关规定享受相应补偿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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