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郑州市民李女士将名下一套位于南阳路农业路华林都市家园的房子出售,在中介的协调下,以首付35万、全价102万的价格最终成交,并与买方签订订房合同。 就在李女士满心欢喜地等着中介权证专员通知去银行办理面签、网签等一系列手续时,却被告知买方只能付28.5万的首付。 10天前说好的35万怎么突然少了6万5?
因为高首付 卖房的给买房的总价少了4万 3月底,郑州市民李女士因想置换房产,将名下位于南阳路农业路的华林都市家园的房子通过中介出售。 “本来只通知了一家中介,但是后来多家中介都知道了,每天都有十几拨‘看房团’,令人崩溃。”4月初,李女士通过恒辉房屋中介公司的业务员协调,与一对买房投资的母女商定了买房协议。 “当时没有让我们双方见面,我们被安排在不同的房间,经不同的业务员做工作,只是通过他们的嘴在传话。” 李女士回忆,经过三番五次的交涉,历时2个小时的唇枪舌战,最终因买方提出的相对比较高的首付款让她松了口,以102万的总价达成订房协议。 协议标明首付35万 悄悄玩文字游戏“以银行贷款为准” 达成口头协商一致后,中介安排让买卖双方见面,和和气气地签订了订房协议,并收取了买方5万元定金,暂管卖方的房产证。 因买卖双方均是首次经历房产交易,稀里糊涂在半个小时内办完了手续,被告知回家等通知,按步骤办即可。 谁知,约10天后,李女士接到中介来电,称买方的银行贷款多贷了,首付只能给28.5万。 明明协议签订、双方都达成一致的35万,怎么就少了6万5? 中介称,协议上最后注明了一句话,以银行贷款为准,当时仓促没有当面解释这句话,另外,5万定金里,1万5是中介费,3万5是物业交接费,算是首付,啥时候过完户啥时候给。 买方很气愤,没想少给首付款 卖方不乐意,这房卖不了了 因当时互留了联系方式,李女士跟买方联系后得知,对方并没有故意不想给首付,且在去银行办理贷款时,跟中介权证人员一直声明自己这套房子需要首付款35万。 可对方并没有在意,并给房子做了高评估。 “买方评估费出了1万多,听说评估费是根据房子评估的高低定的。评估得高了,费用也高。”李女士通过银行的朋友打听,如果不通过中介,费用至少少一半。 觉得自己和买方都被欺骗,李女士联系晚报记者一同质问中介,并拒绝出售该房。 “中介经过3天的电话沟通,先是互相推诿,说权证人员和销售门店没有交接好,销售员中间出岔子,后来竟然内部斗争互相投诉。” 李女士最后被告知,如果不卖房就打官司,而且协议内容是偏向中介方的,以往打官司没输过,大部分结果都是房子一直押着无法交易,买方的定金也不会退,最后中介费双方承担。 中介承认工作失误,处罚了当事人 然而,不知道是迫于什么压力,中介在事发后第5天,由受理投诉人员主动提出要3方坐下来面对面沟通。 “事情发生以后,中介态度倒很诚恳,只是一直不给处理方案,我们买卖双方可耗不起时间,房价一月一个样,当初为了能缩短时间,我还主动提出加急,多掏了3000元。” 李女士说,面谈当天,中介的销售和投诉代表当面给双方承认错误,表示是工作中沟通不当,没有跟客户如实解释清楚合同细则,也没有跟权证人员交接好,自作主张给客户做了高评估,顺理成章出了高贷款。 最终,以所有当事人均处2000到5000元罚款,扣除该房子成交提成的处罚收尾。而买卖双方所有的费用打了8折,并按照原合同35万首付款重新办理银行相关后续手续。 经过这次教训,李女士表示,再买房卖房,一定要擦亮双眼,注意签订协议时的“文字游戏”,耳听不一定为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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