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月份以来,交警大队紧紧抓住天气变暖,气候宜人,适宜户外活动,酒驾、醉驾、超载、“飙车”等严重交通违法趁机抬头这一规律,认真谋划,周密部署,盯住重点,强力整治。共查处60种重点交通违法行为1907起,其中,酒驾186起、醉驾11起、“飙车”团伙3起13人次,强力消除交通安全隐患,全力维护交通安全。
3月22日,副局长张宏国在交警大队长余家术陪同下,深入一线,指挥执勤民警在闸晏路、光南路等路段,对过往运沙车辆逐一检查,当场将5辆超载、私自加装大厢板等违法行为的车辆予以扣留,全部按规定记分,处以2000元以下行政罚款。通过开展超限超载专项整治行动,查处超载违法行为103起,改善了道路交通环境。
3月24日,在郑州市交巡警一大队五中队的支持配合下,我局交警大队城关中队长周荣明等人在郑州市经二路与红砖路交叉口附近,将拒绝接受处理,仅非现场违法就多达122次的豫SFF0XX号轿车依法查扣。目前正申请法院对该车驾驶人交通违法行为强制执行。
3月28日夜20时,光山公安局多警联动,集中优势警力开展查处酒驾驶、醉驾专项整治行动。局长杨春历,政委何祥仁,副局长张宏国、欧阳明星亲自带队,对在城区“八一”路口、“好日子”宾馆门前、“老政府”转盘、“北关小桥”路口、“紫玉庭院”小区东门等岗点的执勤工作进行督导。行动中共查处酒驾8起、无证驾驶15起、涉牌涉证39起、其它交通违法行为259起。 3月31日14时,执勤交警获悉县三高门口有人正在“飙车”的线索后,交警大队长余家术立即安排城关中队长周荣明、民警周明生等快速出警,采取迂回包抄的方式,在工业大道路边将“飙车”团伙4人抓获,暂扣非法改装摩托车4辆,消除了安全隐患,赢得了群众好评。
4月1日,为确保“清明节”小长假期间我县道路交通秩序安全、畅通、有序,交警大队重拳出击,将涉嫌危险驾驶罪的嫌疑人代某(男,28岁,光山县泼河镇人)、简某(男,52岁,光山县紫水办事处人)刑事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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